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广东省韶关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浈江区鲜多多水果行,该水果行销售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产品被处罚。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浈江区鲜多多水果行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个体工商户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商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证号92440204MA55EDCX97 |
法人代表姓名: | 曾**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浈新综执处字〔2023〕4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销售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产品 |
违法事实: | 当事人在2023年1月17日和2023年2月28日以每箱840元(每箱有40包、每包规格为200克)的价格从南昌市新建区如诗食品经营部购入标称生产商为“漳州市顶厨食品有限公司”厂址为“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金峰开发区金星路1号漳州市金通达铝业有限公司22号车间第三层”的手撕风干肉共计26箱,其中五香味11箱、麻辣味6箱、香辣味9箱,放置在其经营场所以每包27元的价格对外销售,产品货值金额达28080元。上述产品经漳州市顶厨食品有限公司鉴定为假冒其厂名厂址的产品。至2023年3月7日止,除被依法扣押的36包五香味的手撕风干肉外,其他产品已全部对外销售完毕,获违法销售收入27108元。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三条 |
处罚类别: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处罚内容: | 1.没收违法所得贰万柒仟壹佰零捌元整(27108)上缴国库;2.没收假冒他人厂名厂址的手撕风干肉36包(规格为200克);3.罚款贰仟(2000)元整上缴国库。 |
罚款金额(万元): | 0.2 |
没收违法所得、 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 | 2.7108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营业执照,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4/19 |
公示截止期: | 2024/04/19 |
处罚机关: | 韶关市浈江区新韶镇人民政府 |
数据来源单位: | 韶关市浈江区新韶镇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