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9日发布2023年第7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近期,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的监督抽检256批次,其中合格248批次,不合格8批次。
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为:宁波市奉化区潘瑞权食品店销售的话梅,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标准要求;宁波市奉化区舒文甩副食品店销售的白话梅,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标准要求;宁波悯农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桑葚,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不符合标准要求;宁波市鄞州东胜詹果果蔬店销售的桑葚,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不符合标准要求;宁波市鄞州新河陈洪献水果店销售的桑葚,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不符合标准要求;宁波市鄞州福明呱甜李下水果店销售的桑葚,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不符合标准要求;慈溪市越为上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杨梅酒(植物类露酒),酒精度不符合标准要求;宁波市海曙横街吉麦盛食品超市销售的雪米饼(焙烤型膨化食品)菌落总数不符合标准要求。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依法查处,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相关查处情况按管理权限依法依规公开。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在本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45投诉举报热线,或直接到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潇湘晨报综合